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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7-04-19浏览:38

关于印发《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渔牧发〔2017〕26号  

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直属各单位、科(室):  

根据《贵港市防洪应急预案》及《贵港市抗旱应急预案》精神,我局对《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防洪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现将完善后的《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防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7年3月24日    

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防洪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防洪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本部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协调直属各单位防汛抗洪工作的开展,统一调度本部门力量进行抗洪抢险工作,及时作出防汛抗洪决策。  

组  长: 潘展雄  局长  

副组长: 何洪钰  副局长  

李  解  副局长  

黄超超  副局长  

曾海雄  总兽医师  

成  员: 冯立功  畜牧与饲料科科长、防疫检疫与法规监督科主要负责人  

赵晓树  水产科科长  

黄  旭  办公室副主任  

刘晨玉  畜禽屠宰管理科副科长  

李漫天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梁道玩  市渔监船检站站长  

郑宏伟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何桂茂  市畜牧管理站站长  

谢志扬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二)下设各职能组  

1.县(市、区)指导组: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组  长:潘展雄  

副组长:冯立功、李漫天  

成  员:谢  鸿、梁世达、蒙联孟、姜书欢、马育兵、柒铁平、谭泽军、梁庚俊、林  武、梁靖涵。  

2.救灾安置组  

组  长:何洪钰  

副组长:赵晓树、郑宏伟  

成  员:钟  诚、黄志锦、刘桂衡、谭寒梅、曾军辉、林汉红、张楚常、曾国威、林醒俊、苏坤坚、刘元海、黎锦德、全日升、马俊杰、林蝶梦。  

3.安全管理组:主要负责三城区的渔业船舶管理,协助、指导三城区网箱的检查、转移和停泊。根据预案要求和市防汛指挥部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协助、指导规定范围的网箱转移到指定地点,协助做好洪水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督促和指导养殖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组  长:李  解  

副组长:梁道玩、谢志扬  

成  员:莫旦华、钟有武、何胜坚、覃扉贤、韦艳艳、廖城珍、黄广杰、陈静贤、潘润平、蒙志满、梁 威、杨国威、朱  斌、林玉兴、包家秋、陈子兴  

4.防洪堤巡堤组:  

组  长:黄超超  

副组长:卢文荣、谭巧琴、何桂茂  

成  员:陈才政、宾能明、李伟燕、覃燕萍、甘利梅、马善文、黄庆华、谭甲发、王  晶、刘世提、黄  洁、黎星豪、韦嘉扬  

巡堤地点:  

(1)第一段:西江大桥底~团结泵站旧堤(郁江北堤1+100~1+380),人民路作防线,长530米;  

(2)第二段:团结堤(郁江北堤1+380~1+430),团结堤作防线(浆砌石堤),长50米;  

(3)第三段:团结堤~达开高中旧校区(郁江北堤1+430~1+610),校区路面作防线,长300米;  

(4)第四段:达开高中旧校区~小南门(郁江北堤1+610~1+710),小南门小巷路面作防线,长200米;  

(5)第五段:小南门~大南门(郁江北堤1+610~2+090),大南门作防线,长100米。  

5.后勤服务组:负责后勤物资、人员的准备和调度工作,同时负责抗洪抢险的通讯联络和防汛期间的宣传和报道,及时做好灾情的收集、整理、统计、核实和上报。  

组  长:曾海雄  

副组长:黄  旭、李  旭、刘晨玉  

成  员:彭伟雄、谭乃淙、甘  茹、陈美乐、黄容斯、刘海连、金凤莲、梁  林、杨丽妮、覃学佳、潘珏羽、赖  君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防洪备汛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汛前准备工作  

(一)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预防水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机构的落实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及局直属各单位根据情况调整、健全防汛指挥工作组织机构,并上报局防洪指挥领导小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三)防洪预案的落实  

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做本单位的防洪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四)防洪物资的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实验室化学药品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重点做好水产畜牧产品安全检验检疫工作;市水产养殖场和水产技术推广站做好防洪用渔需物资的准备和鱼类产品正常上市供应。市渔监船检站做好网箱及养殖人员的转移安置、渔船停泊、渔民安置工作。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分别做好辖区内的物资准备工作。  

(五)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对养殖场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水产养殖灾害隐患:  

1.对在江河、水库等水体养殖网箱要进行加固处理,在外围设置漂浮物防拦装置,对可能出现洪水险情地区要及时转移养殖设施,避免灾害造成损失。  

2.检查池塘防逃设施以及加固塘基,疏通排水系统,保持排水渠通畅无阻,那些常年容易遭受灾害的养殖区,要及时处理水产养殖动物,达到上市规格,及时起捕上市,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对于名贵养殖动物,如石龟、黄沙鳖等,要提前采取措施转移至安全地带或者做相应处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检查过程中发现薄弱环节的,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六)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依法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防洪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灾情统计工作计划。  

三、预警级别划分与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贵港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现状以及可能发生的江河洪水、暴雨洪涝等灾害对市区影响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由重到轻分为I、Ⅱ、Ⅲ、Ⅳ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向社会发布警示标志。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一)Ⅰ级(红色警示,为特大洪水)  

1.郁江、黔江、浔江中某一河段发生二十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贵港水文站、桂平水位站、平南水位站相应水位分别超过47.52 m、41.34 m、35.92 m(85基准,余同);  

2.贵港市24小时降雨量超过305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185mm;桂平市24小时降雨量超过305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171mm;平南县24小时降雨量超过302.4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180mm。  

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预警级别定为Ⅰ级,其对应的响应为Ⅰ级响应。  

(二)Ⅱ级(橙色警示,为大洪水)  1.郁江、黔江、浔江中某一河段发生十年一遇~二十年一遇的大洪水,贵港水文站、桂平水位站、平南水位站相应水位分别为47.27~47.52 m、40.23~41.34 m、34.67~35.92 m;  

2.贵港市24小时降雨量超过270~305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145~185mm;桂平市24小时降雨量超过270~305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147~171mm;平南县24小时降雨量超过270~302.4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153~180mm。  

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预警级别定为Ⅱ级,其对应的响应为Ⅱ级响应。  

(三)Ⅲ级(黄色警示,较大洪水)  

1.郁江、黔江、浔江中某一河段发生五年一遇~十年一遇的洪水,贵港水文站、桂平水位站、平南水位站相应水位分别为46.27~47.27 m、38.91~40.23 m、33.94~34.67 m;  

2.贵港市24小时降雨量超过226~270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108~145mm;桂平市24小时降雨量超过226~270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115~147mm;平南县24小时降雨量超过226~270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120~153mm。  

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预警级别定为Ⅲ级,其对应的响应为Ⅲ级响应。  

(四)Ⅳ级(蓝色警示,为一般洪水)  

1.郁江、黔江、浔江中某一河段发生五年一遇以下的洪水,贵港水文站、桂平水位站、平南水位站相应水位分别为41.23~46.27 m、33.20~38.91 m、27.73~33.94 m;  

2.贵港市24小时降雨量超过192~226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75~108mm;桂平市24小时降雨量超过192~226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91~115mm;平南县24小时降雨量超过192~226mm,或雨洪同期24小时暴雨量超过95~120mm。  

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预警级别定为Ⅳ级,其对应的响应为Ⅳ级响应。  

四、应急响应方案  

(一)Ⅰ级响应方案  

全市水产畜牧兽医系统工作转为抗洪救灾,按市防汛指挥部命令,各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抢险。  

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直属各单位在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和救助,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各网箱养殖的安全监督巡查工作。  

在汛期期间要与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密切了解水情、灾情变化,服从上级指挥调度,做好汛期记录。各工作组要按照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具体人员负责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等工作,并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宣传报道与灾情统计组。  

(二)Ⅱ级响应方案  

该时期是险情易发期,全局工作转入以抗洪救灾为中心,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直属各单位应加强巡查人员和巡查次数,密切注意水情,并及时上报。局后勤物资组组织各单位落实抗洪救灾所需物资,做好相关人员、物资财产的安全转移。其他职能组和个人按职责分工,到职到位,配合市防洪指挥部做好相关的各方面工作。  

1.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管理站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做好抗洪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并加强市场,尤其是临时市场的检疫、巡查、消毒工作;做好单位物资的撤退转移。  

2.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网箱加派人员24小时值班。  

3.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各网箱养殖区的安全监督巡查,按照指令实施抢险和救助。  

4.防洪堤巡堤组: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做好防洪堤责任堤段动员和落实有关巡堤查堤值班等工作;  

5. 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在市局的统一指挥下做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工作。  

(三)Ⅲ级响应方案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待命。各直属场站、各职能小组要按照市防洪预案的总体要求,到职到位,做好相关的各方面工作。  

1.安全管理组:市渔监船检站指导、协助各城区对养鱼网箱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转移,对残旧渔船或不安全泊位的渔船,动员或强制转移船只和将人员转移到安全避洪点;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管制、船只的拦截和清理。以安全为前提,指导网箱及相关人员转移。  

2.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低水位市场搬迁后,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3.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低水位市场搬迁后做好市场巡查工作,每天派出2名监督员。  

4.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加强站网箱抗洪管理,及时做好移箱的固定工作,每天3次检查锚缆的安全情况。  

5.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做好辖区内人员转移、船只清理、市场消毒、巡查及汛情汇报工作。  

(四)Ⅳ级响应方案  各职能小组按要求到职到位,保持联络,做好相关工作。所有防洪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向其所在的组(队)长报到,各组(队)长向防洪领导小组报到。  

1.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直属各单位视具体情况,做好值班安排。根据洪水上涨情况,收集各方面水文资讯,了解洪水变化等,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的落实。  

2.安全管理组:掌握了解洪灾期间渔船避洪临时锚地情况,监督渔民做好渔船安全停泊工作;加大江河巡查密度,加强对渔业船舶管理,严格控制渔船无序停泊;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做好网箱锚缆加固。  

3.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根据水情做好本站网箱锚泊工作。  

五、汛后(洪水退后)的善后工作  

(一)善后恢复  

洪水开始退落时,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直属各单位要在市局统一指导下,积极投入善后工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灾后生产,修复受损生产设施,及时清除洪淤,消毒塘体,修补塘基和沟渠,按时巡塘,开展水质监测,增配增氧设施,净化池塘水质,稳定水体状况,摸清苗种存塘情况,科学设计放养品种、规格和密度,搞好生产管理。各单位都要为尽力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工作秩序而做好各自的工作。  

(二)防控病害  

由于可能遭受上游病害的传染和机械损伤,灾后是水产养殖病害高发期,加强疫病防控是关键。一是各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切实加强对养殖品种常规性、多发性疫病的监测和预警,扩大监测范围,加大测报频率,及时发布病害预警预报信息,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二是要加强对灾后防病治病技术指导,帮助渔民科学防病治病,合理使用渔药,近期要对受灾的养殖池进行一次水体消毒,同时投喂黄芪多糖、维生素C和抗菌药物,预防疾病发生和流行。三是做好死鱼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病害传播。  

(三)统计汇报  

灾情统计组要做好灾情统计,形成汇报材料,及时上报。县(市、区)指导组要根据全市水产畜牧业的受灾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出灾后恢复养殖业生产的意见和和建议,并组织水产畜牧技术人员深入农村,进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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